|
|
|
|
100年下半年度 產業人才投資計畫 |
課程編號:B100220 |
|
|
1.具勞保身分,且年滿15-65歲之本國籍在職勞工。
2.取得合法工作權之大陸地區配偶在職勞工。
3.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,且獲准居留之外籍配偶在職勞工。
|
|
|
|
課程期間 |
上課時間 |
全額 |
政府補助 |
學員自付額 |
中壢 課程編號: 40147
專業帳務人員訓練班
課表下載 |
100/8/20 ~100/11/12
(91 小時 ) |
每週六 9:00~16:00
10/12.26 、 11/2( 三 ) 18:30~21:30
10/14.28 、 11/4( 五 ) 18:30~21:30 |
$17,650 |
$14,120 |
$3,530 |
中壢 課程編號: 40158
高階經營管理實務人力資源人員班
課表下載 |
100/8/21 ~100/10/9
(56 小時 ) |
每週日 9:00~17:00 |
$12,480 |
$9,984 |
$2,496 |
中壢 課程編號: 40156
創意商務花藝實作班
課表下載
|
100/8/24 ~100/10/26
(30 小時 ) |
每週三 18:30~21:30
|
$6,150 |
$4,920 |
$1,230 |
中壢 課程編號: 40153
專業不動產經紀與
都市更新人員訓練班
課表下載 |
100/8/24 ~100/11/5
(98 小時 ) |
每週三 18:30~21:30
每週六 9:00~17:00
8/30(二) 9/2 (五) 18:30~21:30
9/11( 日 ) 9:00~17:00 |
$19,110 |
$15,288 |
$3,822 |
中壢 課程編號: 40166
雲端應用與行銷實務班
課表下載 |
100/10/9 ~100/11/6
(28 小時 ) |
每週日 9:00~17:00 |
$6,160 |
$4,928 |
$1,232 |
|
|
課程期間 |
上課時間 |
全額 |
政府補助 |
學員自付額 |
台北班 (39144)
不動產經紀人實務班 |
100/8/8~100/10/19
(90小時) |
|
|
|
|
台北班 (39141)
人力資源管理實務訓練班
|
100/10/02~100/11/20
(42小時) |
|
|
|
|
台北班 (40041)
專業帳務人員實務班
|
100/8/16~100/11/24
(90小時) |
|
|
|
|
|
|
|
|
時數 |
上課內容 |
中壢 課程編號: 40147
專業帳務人員訓練班 |
91小時 |
會計學 / 稅務相關法規 / 記帳相關法規 / 學理基礎 / 會計處理原則 / 記帳及稅務申報實務 |
中壢 課程編號: 40158
高階經營管理實務
人力資源人員班
|
56 小時 |
人力資源管理各主要議題的掌握與運用:人力規畫 / 人力需求和供給預測 / 工作分析 / 招募與甄選 / 職位安置 / 人力調整管理 / 薪酬管理 / 薪酬制度訂定 / 員工福利管理 / 績效管理 / 溝通與協調 / 人才培育 |
中壢 課程編號: 40156
創意商務花藝實作班
|
30 小時 |
花藝設計美學 / 設計原理 / 花材與花器之選擇與制作 / 場地佈置之原則等。 |
中壢 課程編號: 40153
專業不動產 經紀與
都市更新人員訓練班
|
98 小時 |
都市更新之入門知識 : 都市更新概要與法令介紹 / 都市更新之劃定及申請辦法 / 都市更新關係人之權利與義務。 |
中壢 課程編號: 40166
雲端應用與行銷實務班 |
28 小時 |
雲端運算 / 網路行銷 / 郵件行銷 / 行動行銷,利用雲端應用科技來免費使用許多資源 |
|
|
|
透過系統化的學科教學、深入淺出的教學法,循序漸進奠定學員們的基礎,並進而引發學習興趣,並使技能與實務結合、技能與職場結合、技能與生涯結合,最後則是使技能提高學員的職涯規畫、生活福祉。 |
|
|
桃園縣中壢市中央東路88號11樓之1 (中壢火車站前燦坤3C隔壁棟樓上) |
|
|
■ 報名時先繳全額訓練費用,符合資格且出席時數達總時數2/3以上者,
上課完畢後由勞委會補助80%,特定身份者全額補助,詳如簡章。
■ 匯款帳號:
開戶銀行:合作金庫壢新分行(006)
帳 號:5447-717-353245
戶 名:中華人才交流協會
■ 匯款完畢請將收據註明姓名及課程名稱,傳真至03-4279716並來電確認!
謝謝∼^^ |
|
|
1. |
學員需於報名時先行繳納訓練之全額費用,備妥身分證正反影本、存摺影本、勞保明細表等資料,並與本中心簽訂【補助學員參訓契約書】。待結訓且出席超過2/3以上並取得結業證明後,由職訓局審核通過後核撥補助經費至學員帳戶。 |
|
|
2. |
結訓後符合補助標準時,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訓練費80%,參訓學員自行負擔訓練費20%。 |
|
|
3. |
獨立負擔家計者、中高齡者(45歲以上)、身心障礙者、原住民、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,及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,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訓練費100%。 |
|
|
4. |
三年內每位參訓學員參與此計畫補助上限為$50,000,未取得結業證明者,不予補助。以上3年係指由學員初次參與【產學訓人才投資方案】課程之開訓日起算,至最後一次課程之結訓日為止。 |
|
|
5. |
收款後本中心將提供發票給學員,依職訓局之規定發票正本,必須繳回辦理補助經費申請,將給予學員發票副本。 |
|
|
6. |
收款發票買受人一律開立學員姓名之二聯式發票,品項上列明參加課程名稱,金額為全額訓練費用。 |
|
|
7. |
學員每次上課皆須簽到及簽退,參訓時數未達訓練總時數2/3以上者,不得授予結業證明。 |
|
|
8. |
學員結訓後3個月,需配合本中心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完成「受訓學員訓後動態調查表」,否則無法申請補助。 |
|
|
9. |
本中心開課前三天,各課程負責人會以mail及電話通知學員上課,學員如有與課程相關的請假事宜(需填請假單)或不清楚之處,歡迎來電詢問及溝通。 |
|
|
10. |
為尊重繳費上課同學之權益,恕不接受試聽,學員請勿冒名頂替上課(一經查實三年內將無法申請補助)! |
|
|
11. |
職訓中心將派員進行不定期不預告抽訪,請學員配合訪視。 |
|
|
12. |
報名資料一經收件登錄,上課十天前(含假日)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轉讓。 |
|
|
13. |
若學員之聯絡地址、電子郵件、電話有任何變動者,請主動告知本中心以利修改,以免無法聯繫影響個人申請補助。 |
|
|
14. |
本中心若有收款後,而於開課前七天前因故確實無法開課,導致學員權益受損,本中心將全額退費。 |
|
|
1. |
如因招生人數不足,本中心保留不開班的權利。如不開班最遲於開課七天前通知學員,並辦理全額退費。 |
|
|
2. |
已達開班人數之班別:
1. |
學員於開課前一週 (工作天不含假日)告知,退還所繳費用之九成五。 |
2. |
開課後但未達上課時數三分之一者欲退訓,退還所繳費用之五成。 |
3. |
開課後超過上課時數三分之一者欲退訓,不予退費,且因上課時數不足亦無法申請補助。 |
|
|
|
3. |
退費時請攜帶發票辦理,若未攜帶恕無法退費,並請親自辦理。 |
|
|
4. |
若須匯款退費者,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(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)。
|
|
|
勞保明細表申請須知︰【請於開課當日後申請,方可證明開訓日仍在職】 |
例如:帳務人員班3/13開課,就可3/13申請勞保明細表,請務必在3天內繳交完畢,以便我們儘速送件職訓局,如未準時送件,就會影響到您的資料審核及補助經費申請的時間,為保障您的個人權益,敬請準時繳交相關資料,感謝您的配合! 勞保明細表申請方法下載 |
|
|
|